成都大学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4    浏览次数:

为确保科研工作正常开展,成都大学高等研究院作为采购人拟对成都大学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按照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2. 项目限价:4.9万元(含税费),比选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项目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台/套)

技术参数及要求

1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

1 性能描述:

1.1、扫描型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具有良好的用户界面,操作简单。最新光学系统的应用和高性能光学材料的使用使仪器保持了更高的稳定性。

1.2、分光器:采用1200line/mm全息闪耀光栅,让仪器得到更充足的能量

1.3、仪器内部前侧自带比色皿存储槽≥6位(需提供仪器功能截图盖章佐证)

2、主要功能:

2.1、分光光度计显示:吸光度值单机可显示到小数点后四位即:0.0000;(提供显示屏截图并盖原厂鲜章)

2.2光谱扫描:扫描间隔 0.10.20.5125nm;扫描速度:波长移动时:4800nm/min;波长扫描时:3000nm/min;坐标参数设定,扫描次数设定,T/A模式转换;

2.3、数据可保存为Excel格式并显示图谱也可保存PDF格式

2.4、浓度标准曲线建立:单波长法、等吸收点双波长法和三点法;mA1 -nA2 ,   A2= (mA1 +nA )/(m+n)吸光度值可加减,公式可以设置;

2.5、具有无线蓝牙功能,能直接连接蓝牙打印机;(需提供功能截图,并盖章)

2.6、具有无线蓝牙连接手机APP,实现测量数据与手机同步,一键分享功能(微信,邮箱)(需提供功能截图,并盖章)

2.7、光源切换波长在185-1150nm范围内可随意设定,以满足全方位的测量需求。(交货时必须现场演示)

2.8、双模工作方式:主机方式能实现全部功能,可直接在主机模式下打印,并可在仪器上直插U盘存储数据,具备工作站方式(电脑)反控仪器。

2.9主机模式功能:光度计模式,定量分析(标准曲线),光谱扫描,动力学测试,DNA/蛋白测试,多波长测试,自定义测量功能

2.10、仪器具有系统升级功能,当仪器软件版本,可通过U盘或链接电脑进行自助升级更新。(做出原厂说明并盖章)

3、主要参数:

3.1、光学系统:双光束,1200/毫米全息光栅

3.2、光谱带宽:0.5/1/2/3/4/5nm

3.3、波长范围:185-1150nm

3.4、波长最大允许误差:±0.3nm656.1±0.1nm

3.5、波长显示:0.05nm

3.5、波长重复性:≤0.1nm

3.6、光度重复性:± 0.0002 Abs@0.5 Abs± 0.0004 Abs@1 Abs±0.1%T(0-200%T)

3.7、杂 光:≤0.05%T

3.8、吸光度范围:0-200%T-0.300-5.000Abs

3.9、基线直线性:±0.0005A

3.10、噪声:≤0.0005Abs@700nm

3.11、数据显示:10寸真彩色触摸屏

3.12、稳 性:±0.0005Abs@500nm,预热后

3.13、数据输出:USB TypeA-z直插U盘保存数据链接打印机,USB TypeB-J连接电脑,蓝牙APP分享,蓝牙打印

3.14、外形尺寸:Z595×J410×215

3.15、内部存储: 16G

3.16、检测器:硅光电池

3.17、单机操作系统:中文/ENGISHUnic Quset 时实系统

3.18、重量:20kg

4、配置清单:

4.1、光度计主机一台;

4.2、高级应用软件一份;

4.3、加密狗一个;

4.41cm石英比色皿一盒/2只;

4.51cm玻璃比色皿一盒/4只;

4.6、仪器使用说明书一本;

4.7、软件使用说明书一本;

4.8、电脑连接线一根防尘罩一张;

4.98G U盘一个、

三、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四、商务要求及服务要求

1.交货期及地点

1.1 交货期:合同签订完成后 7天内

1.2 交货地点:成都大学十陵校区内

2.付款方法和条件:

项目完成后,承包人安装调试好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付款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开具相应发票。

3.质保期:

3.1整机设备质保期为1年。(单个包参数中有具体的商务、质保要求的以具体包件的参数要求为准)

3.2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免费负责设备维修及抢修。中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制造工艺、材料和安装所造成的质量缺陷或质量问题负责,并免费进行修理、更换零部件或退换,并对设备出现的有关技术性问题或安全问题负责及时处理、解决,同时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3.3中标人保证年开机率大于95%(365/年计算),若≤95%则相应延长保修期。

4. 提供的技术资料:

4.1提供原产地证明书( 提供制造厂签发证明文件)

4.2提供主机及配套设备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

4.3备件手册、零件及易损件的图纸及相关资料;

4.4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5.安装调试及验收:

5.1中标人负责设备安装、调试。

5.2货物到达生产现场后,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内到达现场组织安装、调试,达到正常运行要求,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所需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格中。

5.3中标人应就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对采购人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中标人应对采购人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同时能完成一般常见故障的维修工作。

5.4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为准。

6.售后服务:

6.1提供有关资料及售后服务承诺。

6.2备件送达期限:在设备的使用寿命期内,中标人应保证国内不超过7天,国外不超过21天。

6.3终身零配件供应:投标人应保证设备停产后的备件供应保证5年,并以不高于当时当地市场价格的价格提供该设备所需的维修零配件。

6.4中标人在国内应有24小时电话维修系统,并列出工程师名单、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备件库地址和备件的详细目录。

7. 以上分包技术参数里如有明确的商务要求以具体包件里的商务要求为准。

8.其余事项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报名时间、比选时间及相关要求

1. 报名时间:20231120-2023112217时,逾期将不予以受理。

2. 公开比选时间:20231123日下午3点。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3. 参加比选时应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电子档及纸质档。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1);

3)项目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2);

4)商务要求偏离表(签字盖章)(格式详见附件3);

5)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6)相关业绩证明(签字盖章);

7)比选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比选材料电子档请发送至邮箱:2269190716@qq.com,比选材料纸质档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洛路2025号成都大学,联系人:李老师 15756345339)。

五、比选办法

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对设备技术参数、报价、业绩等内容进行比选,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选人。

2.资格性审查

投标人须通过下表每一项审查,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评审。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序号

审查内容

1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报价

30%


30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共同评分因素

技术要求56%


56

招标文件“主要参数及配置要求”明细中带“★”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要求。

1、标注“★”的参数为重要参数,共13条,每条3分,共39分。

2、未做任何标记的参数为一般参数,共17条,每条1分,共17分。备注:1、以阿拉伯数字1.2.3.4.......1条参数;

3、针对“★”号条款技术参数,投标人应提供主要参数及配置要求中“★”条款载明的证明材料进行佐证,没有载明提供证明材料的,则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说明书或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国家机关颁发的证书复印件等资料中的任一项进行佐证;

3、如果投标人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技术要求中的某条“★”条款的证明材料,或“★”条款中的技术指标内容及相关标准未在证明材料中有明确完整的体现,该条技术参数在评审中将被视为负偏离。

技术类

评分因素

实施方案10%

10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结合设备功能提供的实施方案(①设备生产组织方案;②设备安装执行方案;③售后服务内容及流程;④售后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等方面交货期)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均符合实际情况、内容完善详细、描述准确、完全响应采购要求的得10分。每有一处存在内容缺陷或不合理的扣1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不满足要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

技术类

评分因素

履约经验4%

4

投标人(制造商)自202011()以来具有类似项目履约经验的,每有1个得1分,最多得4分。

说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共同评分因素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昭,电话:15756345339

成都大学高等研究院

 202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