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科技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高等研究院)作为采购人拟对成都大学生物与医药前沿技术研究院一期文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成都大学生物与医药前沿技术研究院一期文化建设项目
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198000元,比选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以及相应的设计和广告制作等资质;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内容
1. 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生物与医药前沿技术研究院一楼大厅和走廊文化建设全套设计和制作安装。
(2)总体要求:围绕学校整体文化环境建设风格,对生物与医药前沿技术研究院一楼大厅及走廊进行文化环境打造,突出生物医药科研大楼特色,打造一个集展示、宣传、交流于一体的多功能文化空间。拟建设内容包括:研究院视觉标识和简介、大厅交流区打造、生物医药学科建设与发展情况、科研团队风采展示、科研成果与人才培养情况展示、产教融合中心和公共实验平台介绍、大型仪器设备展示、楼层导视系统等。最终内容采购方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适当调整和变更。
(3)灯光要求:按照展墙照明功能和区域氛围的要求进行局部和重点照明,合理加装专用射灯。
(4)文化墙制作要求:展板方便后期更新和替换,体现环保、节能、耐用原则,兼具实用性和艺术性。
2. 商务要求
(1)项目公开采购比选。公开比选时,投标人根据详细技术要求提供文化建设初步设计方案和其它相关材料应标。确定中标人后,采购方对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中标人应无条件修改完善,涉及的制作内容和具体展板/设施材料数量以采购方确定为准。
(2)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交付验收。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深化设计方案经采购方认可验收定稿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全部制作完成并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价余下的60%。
注:因学校假期、财务、审计工作流程影响或因成交供应商提交材料不齐全,付款时间将往后顺延,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4)安装和交货地点:成都大学生物与医药前沿技术研究院
(5)验收标准和方法:由采购人组织,中标供应商配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和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若存在明显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款项。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6)质保期和售后服务:
6.1)质保期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计算)。质保期内若非人为因素导致项目相关内容损坏,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进行更换或修复直至符合招标要求。
6.2)质保期内所有的售后服务,包括维护维修、材料更换、提供备用设备等,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质保期外只收取材料成本费,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
(7)安全要求:在生产、运输、装卸、安装等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8)违约责任: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合同完成设计和制作,本项目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公共卫生事件、地震、下雨等自然灾害),制作时间不得延误,每延后一天,扣供应商项目合同价3‰的罚款,如果中标供应商拖延制作完工日期10日,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一切损失。
四、报名时间、比选时间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24日-2025年6月27日 下午5:30
报名方式:将第五项中资格性审查所要求的3项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
2.公开比选时间: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14:30
比选地点:成都大学行政保障中心C328会议室。
3.参加比选时应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电子及纸质档: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盖章),(见附件1)
(3)项目报价表(签字盖章),(见附件2)
(4)商务要求偏离表(签字盖章),(见附件3)
(5)自行采购承诺函(签字盖章)(见附件4)
(6)设计方案(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业绩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8)比选文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比选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上午11:00之前。
比选材料递交地点:纸质档交至成都大学行政保障中心C321,电子档打包发送至邮箱。
五、比选办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
2.资格性审查
投标人须通过下表每一项审查,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评审。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序号 |
审查内容 |
1
|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
2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3 |
自行采购承诺函 |
3.评分标准(见附件5)
六、本项目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28-84616465,邮箱:63915542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