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高温实验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1    浏览次数:


        为了确保科研工作正常开展,促进产出更多高水平科研成果,成都大学高等研究院作为采购人拟对成都大学高温实验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按照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

1. 比选人(项目业主):成都大学高等研究院。

2. 项目名称:成都大学高温实验系统采购项目。

3. 项目限价:6.8万元(含税费),比选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采购内容与项目技术参数要求

1.设备组成:

1.1.高温定制拉伸夹具一套;

1.2.高温环境装置一套。

2.技术要求:

2.1高温炉形式:三段对开式大气炉,采用电阻加热方式;

2.2高温炉实验温度():2001200℃

2.3高温炉均温区长度:≥150mm

2.4高温炉炉膛尺寸:≥φ110×320mm

2.5高温炉外型尺寸:≥φ310×420mm

2.6拉杆夹具最高使用温度:≥1050

2.7高温炉温度波动度():±3℃

2.8高温炉温度梯度():≤3℃

2.9热电偶:S型热电偶,测量温度范围≥1200℃

2.10升温速率:(室温-900℃≤15℃/min,(900-1200℃≤5℃/min

2.11高温系统应具备完整的温度控制和数据管理功能。在升温和保温过程中,软件能够实时显示温度变化曲线,并自动存储数据,以确保整个过程的可追溯性。此外,系统还需具有数据的后期查询与分析功能,方便用户随时调用历史记录。

三、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四、 商务要求

1.完货时间:合同签订完成后20天内。

2.交货地点:成都大学十陵校区内。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安装调试好,且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开具相应发票。

4.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或者发货之日起18个月内(以先到日期为准)。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制造工艺、材料和安装所造成的质量缺陷或质量问题负责,并免费进行修理、更换零部件或退换,并须对设备出现的有关技术性问题或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同时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5.提供的技术资料:

5.1提供主机及配套设备的安装图纸及说明;

5.2提供主机及配套设备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

6.安装调试及验收:

6.1中标人负责设备安装、调试。

6.2货物到达生产现场后,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内到达现场组织安装、调试,达到正常运行要求,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所需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格中。

6.3中标人应就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对采购人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中标人应对采购人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同时能完成一般常见故障的维修工作。

6.4验收标准:需经相关主管部门评审验收。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7.售后服务:

7.1终身零配件供应:投标人应保证设备停产后的备件供应保证5年,并以市场价格提供该设备所需的维修零配件。

7.2中标人在国内应有24小时电话维修系统,并列出工程师名单、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备件库地址和备件的详细目录。

7.3质保期后,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及时的、优质的、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

8.设备供应商应在四川省设有分公司、维修站和客服应用分析中心(提供图片证明以及四川分公司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及分析中心内摆放仪器的图片证明),以便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维修等方面的技术服务,以及为基层客户提供仪器使用和应用支持,为用户提供分析资讯演示分析和培训等服务。

五、报名时间、比选时间及相关要求

1. 报名时间:2024111-20221151730时,逾期将不予以受理。

2. 公开比选时间:2024116日(星期四)上午1000。比选地点:成都大学高等研究院11416室;

3. 参加比选时应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电子档及纸质档。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2);

3)项目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3);

4)商务要求偏离表(签字盖章)(格式详见附件4);

5)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6)相关业绩证明(签字盖章);

7)比选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比选办法

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对设备技术参数、报价、业绩等内容进行比选,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选人。对未中选单位不做任何解释。

2.资格性审查

投标人须通过下表每一项审查,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评审。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序号

审查内容

1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项目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七、本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8280056729

成都大学高等研究院

202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