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科研工作正常开展,成都大学高等研究院作为采购人拟对电池原位气体分析进样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按照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
1. 比选人(项目业主):成都大学高等研究院。
2. 项目名称:成都大学电池原位气体分析进样系统采购项目。
3. 项目限价:12.5万元(含税费),比选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项目技术参数要求
1. 项目技术与服务要求详见附件1—《招标项目技术参数》。
三、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四、商务要求
1. 完货时间:签订合同之后20天内。
2. 交货地点:成都大学十陵校区内。
3.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安装调试好,且甲方验收合格后,两周内完成付款手续。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开具相应正规发票。
4.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后起,主机质保期为1年。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制造工艺、材料和安装所造成的质量缺陷或质量问题负责,并免费进行修理、更换零部件或退换,并须对设备出现的有关技术性问题或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5. 售后服务:在接到用户故障通知后,4小时电话响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终身免费升级控制系统及操作软件。
6. 验收:需经相关主管部门评审验收。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五、报名时间、比选时间及相关要求
1.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24日17:30时,逾期将不予以受理。
2. 公开比选时间:2022年5月27日(星期一)上午10:00。比选地点:成都大学高等研究院11302室;
3. 参加比选时应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电子档及纸质档。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2);
(3)项目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3);
(4)商务要求偏离表(签字盖章)(格式详见附件4);
(5)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6)相关业绩证明(签字盖章);
(7)比选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比选办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对设备技术参数、报价、业绩等内容进行比选,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选人。对未中选单位不做任何解释。
2.资格性审查
投标人须通过下表每一项审查,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评审。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序号 |
审查内容 |
1 |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
2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3.项目评分标准详见附件5。
七、本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电话:13980308315
成都大学高等研究院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