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高等研究院作为采购人拟对成都大学电池和分析耗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成都大学电池和分析耗材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804万元,比选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采购内容
1.采购清单和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钨板 |
100*100mm |
片 |
60 |
2 |
锌箔 |
0.03*120mm |
米 |
29 |
3 |
锌箔 |
0.1*100mm |
米 |
57 |
4 |
铜板 |
100*100mm |
片 |
85 |
5 |
铜箔 |
0.1*100mm |
米 |
126 |
6 |
钛箔 |
0.1*100mm |
米 |
148 |
7 |
铝箔 |
0.1*100mm |
米 |
163 |
8 |
磷酸氢钾 |
AR500g |
瓶 |
88 |
9 |
镍箔 |
0.1*100mm |
米 |
54 |
10 |
氨氮专用试剂 |
LHN2N210 |
套 |
39 |
11 |
铜箔 |
0.03*100mm |
米 |
99 |
12 |
移液枪枪头 |
10ml |
袋 |
46 |
13 |
移液枪枪头 |
5ml |
袋 |
42 |
14 |
移液枪枪头 |
1000uL |
袋 |
54 |
15 |
移液枪枪头 |
200uL |
袋 |
55 |
16 |
移液枪枪头 |
10uL |
袋 |
60 |
17 |
PVDF微孔滤膜 |
47mm0.1um |
片 |
31 |
18 |
COD专用试剂 |
LHDE100 |
套 |
21 |
19 |
铁架台 |
A |
个 |
32 |
20 |
电池壳/盖 |
2032 |
套 |
2000 |
21 |
垫片 |
16.2*1.0 |
片 |
25300 |
22 |
弹片 |
15.4*1.1 |
片 |
27100 |
2.商务要求:
1、包装、运输及保管、保险
该项目预算总价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不含税费用。
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质量保证
2.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2.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2.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5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
4、交货地点:成都大学校内(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5、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的供货时间要求,按时将甲方订的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相关人员现场验收合格后,乙方需向甲方出具送货清单并经甲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产品验收合格后,货款一月内结算。
6、验收标准和方法:
6.1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6.1.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6.1.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货物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6.2每次供货时提供货品的质量检验合格书。
6.3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7、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新的合格品,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技术标准,采购方将严格按货物的规格、型号以及要求收货。
8、质量保证期:货物质保期为一年,货品如发现质量问题,须在一个星期内予以免费调换。
9、不可抗力: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系指双方在缔结本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用传真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0、违约责任: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乙方未按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及合同要求提供货物,甲方将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乙方应根据要求及时整改。若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500/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7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5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11、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
合同争端的仲裁应由甲方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其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章外,合同其它章继续执行。
四、报名时间、比选时间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27日
2.公开比选时间:2023年5月30日(星期二)上午11点。
比选地点:综合楼C312
3.参加比选时应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电子及纸质档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盖章),(见附件1)
(3)项目报价表(签字盖章),(见附件2)
(4)商务要求偏离表(签字盖章),(见附件3)
(5)比选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比选办法
1.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 办法。
2.资格性审查
投标人须通过下表每一项审查,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评审。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序号 |
审查内容 |
1 |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
2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六、本项目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5928160637
成都大学高等研究院
2023年5月24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法定代表人姓名)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公司授权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姓名)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采购项目的比选活动。代理人在本次采购中所签署的文件和处理的有关事物,我公司均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民事法律后果均由本单位承担。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比选申请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