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高等研究院手性药物创新研究中心实验室升级改造工程比选公告
成都大学高等研究院手性药物创新研究中心为确保专项仪器设备正常安装和使用,拟对综合楼C栋101-1/101-2/C502/504/506/508/510/518/520/522/524室实施升级改造工程,现需要相应工程施工服务。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按照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
1. 比选人(项目业主):成都大学高等研究院手性药物创新研究中心。
2. 项目名称:成都大学高等研究院手性药物创新研究中心实验室升级改造工程。
3. 比选内容:成都大学高等研究院手性药物创新研究中心实验室改造设计施工供应商1名。
4. 项目限价:46.861196万元(含税费)。
5. 比选费用:比选申请人在比选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管比选结果如何,均由比选申请人承担,且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均不退回。
6. 现场踏勘及比选前答疑会: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比选前答疑会。
7. 建设地点:成都大学高等研究院综合楼C101-1/C101-2/C502/504/506/508/ 510/518/520/522/524室。
二、技术与服务要求
1. 项目建设内容:核磁共振波谱及高分辨质谱分析室(综合楼C101-1及C101-2)升级改造及手性质量控制室通风和电力升级改造工程(综合楼C502/504/506/508/510 /518/520/522/524)。
2. 项目建设要求:见附件1—《工程建设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 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比选活动五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6. 供应商还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
7. 投标人为在中国内地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需同时具有实验室设备的销售、安装、维修中两项及以上的经营范围;且投标人不得将此项目分包、转包。
8. 要求比选申请人3年来有2个或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四、 商务要求
项目建设商务要求:见附件2—《工程建设商务要求》
五、报名时间、比选时间及相关要求
1.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0月26日;
2. 公开比选时间: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上午10:00。比选地点:成都大学综合教学楼C512;
3. 参加比选时应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电子及纸质档。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2)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3);
(4)项目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4);
(5)商务要求偏离表(签字盖章)(见附件5);
(6)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5)相关业绩证明(签字盖章);
(6)方案设计图、工程建设规范及标准、工程量清单、拟签订的合同文件等。
注:以上第1、2项查验原件后各收复印件1张(加盖公章);第3项收原件1张(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六、比选办法
1.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对设计方案、工程建设标准、工程量清单、报价、业绩等内容进行比选,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选人。对未中选单位不做任何解释。
2. 工程评分细则(见附件6)
七、本工程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8780266376,邮箱:wangzhenhua@cdu.edu.cn
附件:1.工程建设要求
2.工程建设商务要求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项目报价表
5.商务要求偏离表
6.工程评分细则
成都大学高等研究院
2021-10-20